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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时间:2025-10-15 22:21:38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农业农村厅

  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概况

  一、本单位职责

  承担全市农业资源环境保护和农业农村节能减排的技术示范推广;承担农产品产地环境污染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的监测与评价;承担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的示范推广;承担农业野生植物资源的调查监测和保护利用;承担农业外来入侵生物调查和监测预警的技术示范推广;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测抽查、检验检测以及技术指导、业务培训工作。

  二、机构设置情况

  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原桂林市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以下简称生态站)与桂林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以下简称农检中心)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为桂林市农业农村局二层机构,属正科级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十:预算绩效自评情况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088012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第三部分: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单位2024年度总收入1034.82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031.8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6.95万元,增长5.82%。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27.04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6.90万元,增长15.38%,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2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9.94万元,下降96.5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4.事业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5.经营收入0.0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与上年持平。

  6.其他收入2.01万元,为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之外取得的收入。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0.41万元,下降16.94%,主要原因是自治区拨入科技特派员项目经费减少。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0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与上年持平。

  8.上年结转和结余2.95万元,为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40万元,增长15.69%,主要原因是科技特派员经费结余。

  (二)本单位2024年度总支出1034.82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031.67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6.95万元,增长5.82%。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60.9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以及退休人员物业补助和生活补贴。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2.48万元,增长4.24%,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类)32.56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98万元,增长3.10%,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3.城乡社区支出(类)2.82万元,主要用于列入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减少79.94万元,下降96.59%,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项目减少。

  4.农林水支出(类)908.9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的工资福利支出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32.17万元,增长17.01%,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类)26.3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补贴。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1.06万元,增长4.18%,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6.结余分配0.00万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专用结余、缴纳所得税和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较2023年决算数无变化,与上年持平。

  7.年末结转和结余3.15万元,为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较2023年决算数增加0.20万元,增长6.78%,主要原因是科技特派员经费结余。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027.04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136.90万元,增长15.38%。其中:基本支出913.37万元,项目支出113.66万元。

  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019.38万元,支出决算为102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75%。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年初预算为59.6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60.9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11%,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增加。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年初预算为32.7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2.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减少。

  (三)农林水支出(类)年初预算为901.27万元,支出决算数为907.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5%,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年初预算为25.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6.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4%,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一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13.37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91.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14%,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增加一名在职人员,人员经费增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1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0.59%,造成差异的原因是财政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4%,造成差异的原因是增加一名退休人员。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2.82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9.94万元,下降96.59%。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2.82万元。

  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2.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城乡社区支出(类)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2010年检测室维修质保金支出。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

  桂林市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 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38%,比上年减少0.81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3.62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10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3.6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支出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比上年减少0.90万元,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主要用于车辆维修、维护、车辆保险和油卡充值。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1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63%,比上年增加0.10万元,主要原因是用于例行监测交叉抽样接待。国内公务接待批次1次,接待人次8人,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其中:外事接待批次0次,人次0次。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单位2024年度事业单位运行经费支出15.9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37万元,下降39.41%,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公用经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4.99万元,下降23.84%,主要原因是财政缩减公用经费支出。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2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整体支出自评情况90分以上有3个,85分以上有3个,80-85有2个,绩效指标已基本完成。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项目自评平均分为89.32分,评分等级包括3个一等,5个二等。

  1.主要产出、成效包括完成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监管体系建设,全年例行监测定量检测任务数为2024个和2400个。实际完成果蔬样品检测2412批次;

  2.完成八里街办公大楼物业管理费缴纳工作,项目预算8.68万元,实际完成8.68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3.在桂林市区24个有固定检测室的农贸市场及18个流动检测室进行抽样检测,完成2024年年度考核目标检测任务数73万个;

  4.完成桂林市区市场蔬菜质量安全检测室及检测中心大楼网络运行费缴纳工作,项目预算7.23万元,实际完成1万元,预算执行率13.83%;

  5.完成检测室及检测中心大楼水电费缴纳工作,项目预算11.65万元,实际完成11.65万元,预算执行率100%;

  6.生产障碍耕地治理任务实施补助项目预算96万元,实际完成0万元,目前项目正在实施中;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站残疾人保障金项目预算1.08万元,实际完成0.97万元,预算执行率89.73%;

  7.通过桂林市本级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新增政府专项债券),完成质保金的退还2.82万元,受益对象满意度达95%。

  (三)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单位)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四)财政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单位)未开展财政绩效评价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自治区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自治区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自治区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事业)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及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原文链接:http://nynct.gxzf.gov.cn/xwdt/gxlb/gl/t2605343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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